1.靖边县残联理事长单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。
2018年4月7日(清明节假期),单位司机苏雨田以给残疾人送米面为由驾驶公车陕K3210Y办理私事。单强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,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,干部监督管理教育不到位,车辆管理不规范,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单强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苏雨田受到通报批评处理。
2.靖边县国土监察大队队长尚俊文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至7日(清明节假期),该单位司机王靖永驾驶公务车陕KGJ118在靖边县城办理私事。尚俊文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,履行职责不到位,未严格管理单位公务用车,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尚俊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王靖永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3.靖边县水利工作队队长王浪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至7日(清明节假期),单位司机王夺私自驾驶公务车陕KB3126在靖边县城闲逛。王浪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,未正确履行职责,未严格管理单位公务用车,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王浪受到政务警告处分,王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。
4.靖边县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陈凤贤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至7日(清明节假期),单位司机马星虎驾驶公务车陕KUE789在县城闲逛。陈凤贤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,未正确履行职责,未严格管理公务用车,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陈凤贤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马星虎受到通报批评处理。
5.府谷县妇幼保健站站长王二邦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(清明节假期),王二邦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V0472赴麻镇办理私事。王二邦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6.米脂县桃镇工作人员崔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(清明节假期),崔杰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TZ008监督防冻物资发放结束后,驾驶公务车办理私事,4月7日将公务用车开回单位。崔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7.绥德县工商局崔家湾工商所所长马小龙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7日(清明节假期),马小龙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R0280赴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市城区办理私事,4月9日返回绥德。马小龙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8.绥德县建筑设计室职工安小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(清明节假期),安小平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B8343与家人去张家砭镇麻家沟村上坟祭奠。安小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9.吴堡县疾控中心车辆管理员薛锦州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至6日(清明节假期),该单位司机薛勇私自驾驶公务车陕K29325在吴堡县城办理私事。薛锦州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,未严格管理公务用车,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,应负主要领导责任。薛锦州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薛勇受到辞退处理。
10.清涧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干部惠振兴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6日(清明节假期),惠振兴驾驶单位公务车陕KYB016赴双庙河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私事。惠振兴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
11.子洲县不动产登记所干部路瑞违规使用公车问题。
2018年4月5日,路瑞驾驶公车陕K3629A走访完贫困户之后,将公务车停放在住所附近。4月6日,路瑞驾驶该车办理私事。路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。